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以适应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要求,持续深入实施“千名英才·智汇铜仁”行动,促进“人才大汇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印江自治县“招才引智”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41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分别成立教育、卫生健康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岗选人、优中选优”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41名,其中教育类26名、卫生类15名。具体单位、职位及条件等详见《印江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非高层次岗位的可不占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岗位人数。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2023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2、取得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的高层次人才。
1、师范类大学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2、当年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综合类大学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3、中医学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职位限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专业大类与本科一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拟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引进对象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23年3月10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
4.截止2023年3月10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
7.铜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3年不能毕业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聘用等程序,采取现场引进的方式进行。
1、教育类职位:采取校园招聘的形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
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2023年3月15日至3月16日(9:00—17:00)
教育类职位校园招聘后剩余职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根据本实施方案另行发布公告开展引进。
2、卫生类职位:采取校园招聘的形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
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贵阳市北京路4号)2023年3月10日(上午9:30-15:30)
卫生类职位校园招聘后剩余职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根据本实施方案另行发布公告开展引进。
现场报名提交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成绩单(所在院系盖章),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类职位需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考印江中等职业学校中医学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职位的报名时不需提供);报名时填写《印江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建议提前填写电子版彩印),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引进职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尊龙凯时网址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教育、卫生健康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方式,主要采取面试(试教)或笔试加面试(试教)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35人的职位采取笔试加面试(试教)方式,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职位采取面试(试教)方式,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1、只进行面试(试教)考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面试(试教)成绩
2、笔试加面试(试教)考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试教)成绩×5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并按各职位人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签订《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如末尾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签定就业意向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及《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往届毕业生须签订《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签定“三方协议”和《印江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的考生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办指定医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有关规定进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在职人员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未就业考生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应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6.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7.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考生,由拟聘用单位报送考察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一)对招聘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服务期限内一律不得调动。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和相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均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印江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来源: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监制:左禹华 蒋智江 审校:刘焱琪 田勇 编辑:王琴